《金田一少年事件簿》之一处败笔

harryfly 兄和 hitachi41 兄都在忙着品评《金田一少年事件簿》,既然好话都快被他们说尽了,那我也只好来谈谈最近发现的一处败笔。

《金田一少年事件簿》中,最为精彩的一集是《金田一杀人事件》(第12集),但是近日重温,却发现其在一细节处理上有一点问题。

当金田一决定自己去找出凶手时,他骗说自己要上厕所,长岛警部倒是较为聪明地将金田一与自己铐在一起(虽然,最后还是让金田一逃走了^_^)。但是,长岛的铐法却存在很大失误。——他将一只手铐铐在自己的右手,另一只铐在金田一的左手。

我记得在一个“一分钟破案”中曾提到,警察为了防止罪犯逃走,可以将罪犯和自己铐在一起,但手铐应铐在自己不惯用的手上,释放惯用手,以方便随时制服罪犯。

往前翻上几页,发现长岛是一个右撇子,居然将自己的右手铐起来,这对于一个警部而言,实在是不应该的。

漫画确实是双面刃,它能使读者在不经意间忽略一些细节,但也要求作者对于各事物与细节更为留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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